司法公正长沙行③市公安局:2020年来,获得在押有价值线索586条

2020年来,获得在押有价值线索586条

  “我曾经参与过一起抢劫杀人案,是刘某等人带着我去做的,我没动手但没想到会闯下如此大祸。”日前,长沙第二看守所的在押人员张阳(化名),主动将自己2004年参与的一起抢劫杀人案的详细情况对管教民警进行了交代。最终根据张阳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迅速将该案在逃十余年之久的主犯刘某等2人抓获归案。张阳之所以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得益于长沙公安机关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实施。

  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长沙公安机关深入推进这项工作。2020年以来,长沙公安共获得在押有价值线索586条,协助各办案单位破获大案、要案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市公安局所属的几家监所,共有956名违法人员因自首、立功、认罪认罚得到从轻从宽处罚,其中11人有重大立功表现,1人因重大立功表现被法院采纳获得减刑。

  争取从宽处理成普遍共识

  2020年,在押人员邓宇(化名)收听了市公安局法制部门的系列法律讲座,当了解到长沙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公安监管场所在押人员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的通告》的相关内容后,他最终鼓起勇气连夜写了一封“举报信”交给管教民警。这封信的内容是举报20多年前发生在湖南某地的一起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盛某作案后迅速逃离案发现场并失去联系。公安机关依照邓宇提供的线索,迅速组织追逃,抓住了逃亡20多年的犯罪嫌疑人。

民警为在押人员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既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更是深入推进全市法治文明建设的具体表现。”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市公安局通过每周定期开展法律讲座、视频宣传的形式,不断加大了对在押人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宣教力度,在潜移默化中让主动检举揭发有关涉事案件、争取从宽处理成为了在押人员的普遍共识。

  组织辨析获取侦查线索

  1996年9月,盛某因土地基线问题与邻居发生口角,怀恨在心的他将邻居年幼的儿子残忍杀害,后迅速逃离案发现场并失去联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押人员张明禹(化名)的举报信得到了公安民警的高度重视。

  市公安局监管支队迅速组建调查小组奔赴案发地,通过抽丝剥茧地调查了解,证实了举报线索的真实性,并分析出盛某可能潜逃的方向。之后,会同当地警方成功锁定嫌疑人,短短一周内,将逃亡20多年的盛某抓捕归案。2020年8月,张明禹因举报犯罪线索有重大立功表现,被法院认定和采纳,并依法为其减刑3年6个月。

  据悉,市公安局大侦查作战中心每月下发未破案件和命案、积案作案人视频及照片到各监所,由监所及时组织在押人员辨析获取侦查线索。2020年以来,通过深入推进认罪认罚工作,长沙公安共获得在押有价值线索586条,协助各办案单位破获大案、要案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

  人文关怀化解防备心理

  在押人员张丽(化名),由于多年在外从事非法活动,与家人失去联系,进看守所之初情绪低落。长沙市第四看守所管教民警不仅为她准备了换季的衣物,还多方辗转帮张丽找到了家人。受到感化的张丽主动要求与管教民警谈心,并检举了自己在传销窝点时了解到的一起命案,经过线索核实和侦查,警方成功抓获了相关嫌疑人。张丽的检举材料被法院采纳,最终得到了减刑处理。

看守所管教民警与在押人员进行谈心。

  据介绍,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加强法律宣教,坚持对在押人员进行人性化管理,依法给予人文关怀,有效地化解了在押人员的防备心理,引导在押人员积极举报案件线索争取立功表现,为提升公安机关办案效率,缩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时限,促进在押人员自觉服从监管提供了极大助力。

【作者:李朝晖 彭玮蔚 易亿 宋雨溪】 【编辑:李朝晖】
关键词: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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