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投注赌球盈利10余万元,他因赌博罪获刑6个月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观看球赛之余,预测比赛结果也是球迷的乐趣之一。但是一旦赌球,就会触碰法律红线。记者10日从天心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结一起赌博案,彭某因在欧洲杯期间接受他人投注赌球非法盈利,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判决:退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4年6月15日至30日,彭某以营利为目的,组织赌客刘某、李某、谭某三人参与欧洲杯盘口投注赌球。彭某通过微信接受3人投注后,在网络赌博平台上确定赔率,再根据欧洲杯比赛结果进行盈亏结算。彭某共接受投注资金174020元,非法盈利123500元。其中,李某分五次在彭某处下注赌球资金8560元,彭某共赔付4560元;刘某分七次在彭某处下注赌球资金12460元,彭某共盈利9660元;谭某下注153000元,彭某共盈利118400元。
2024年7月11日,彭某被民警抓获归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其家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123500元。
法院认为,彭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彭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其在法庭审理期间仍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认定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彭某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彭某已退缴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以彭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其退缴的违法所得123500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提醒:赌球根据情节轻重惩戒不同
赌球,指人们拿足球、篮球等比赛结果、球员以及相关的事实进行赌博的行为。赌球行为根据行为情节轻重,分别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予以惩戒,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参与赌球的,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开设赌场的,构成开设赌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我国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球赛固然精彩,守法更为重要,不要因为试试运气、寻求刺激而参与赌球,一旦身陷其中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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