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每两个月摔倒一次?一外卖员18次以送餐受伤骗保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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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胡逸勋)外卖骑手每日奔波在路上,穿梭于大街小巷,工作中容易出现交通意外风险。为了保障其人身安全,外卖平台通常会强制骑手购买一份“骑手险”,然而有人却在“骑手险”上打起了歪主意。26日,宁乡市法院通报一起保险诈骗案件,一外卖小哥因骗取保险金被判刑。

  2022年7月至2024年1月间,李某先后在多家外卖平台担任外卖骑手。每次开展配送业务时,外卖平台均会自动为其购买意外保险,保费从李某个人账户中扣缴。然而,李某的送外卖之路相比其他外卖员似乎更加“坎坷”,平均每两个月摔倒一次,有时一个月摔倒两次,在李某的两年外卖员生涯中竟摔倒受伤了18次。这是李某运气不佳,还是背后另有蹊跷?察觉不对的某保险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担任外卖骑手期间,李某为非法获利,先后18次通过捏造在外卖配送过程中受伤的情况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伪造的医院病历资料、费用清单、收费票据等材料,以此骗取保险理赔款,共计骗取保险理赔款20.6万余元。

  宁乡市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其向保险公司退赔经济损失20.6万余元。

  “保险诈骗罪是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官提醒,利用保险实施诈骗的行为破坏市场公平秩序,威胁金融系统安全及社会诚信体系构建。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理赔材料或者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都可能构罪。广大群众要正确使用保险,树立保险理赔的正确认识,自觉抵制保险欺诈行为,切勿投机取巧,以免得不偿失。


【作者:李广军】 【编辑:刘天乐】
关键词:宁乡市法院 保险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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