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停电动自行车拒不改正,消防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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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小华 通讯员 汤淑)昨日,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及宣传活动中,发现辖区内一居民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拒不改正,消防监督员对其给予了行政处罚。

  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中,消防监督员发现一小区楼道内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消防监督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后通过小区物业负责人联系车主李先生,责令其当场整改。但李先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消防监督人员对李先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李先生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消防监督人员还向居民群众科普消防法律法规,详细讲解电动自行车防火安全知识和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电动自行车正确停放和充电方法。目前,李先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已将电动自行车移走。

【作者:周小华】 【编辑:张日】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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