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安全生产典型案例集中曝光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舒元臻)安全生产事关城市的安全稳定,事关市民的平安幸福。自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以来,长沙市积极倡导落实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的要求,推进“三查一曝光两闭环”举措,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警示震慑效果,长沙市应安委办将每个月的10日定为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曝光日”,把安全隐患查整、安监执法、行政处罚、打非治违、举报奖励、事故案例等推入舆论监督的视线。今日,一批安全生产典型案例集中曝光。
安全监管执法案例
案例一
【基本案情】6月8日,长沙县春华镇接群众举报,武塘村岭上组一闲置民用房屋内疑似大量囤积烟花爆竹。春华镇应急事务中心联合春华派出所、武塘村委会迅速核查。经查,黄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许可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在闲置用房储存烟花爆竹110件。该场所无防火防爆防静电设施、无通风阻燃措施,且点位紧邻村民居住区,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迅速调派专用车辆将涉案的烟花爆竹转运至县民爆仓库统一保管。
【处理情况】黄某未经许可私自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行为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相关线索及涉案物品由相关部门依法跟进查处、追根溯源。
案例二
【基本案情】6月16日,长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发现青山铺镇喜来欢烟花爆竹经营店存在违规存储烟花爆竹线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核查。经查,该门店持有合法有效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最大允许储存量为100箱/100千克。但经营者无视安全管理规定,心存侥幸违规扩容囤货,在许可经营房间之外,实际存储规模远超许可标准。现场查获组合烟花1053箱、盘鞭58盘、条鞭128条,大量易燃易爆品违规堆放在不具备防爆、防火、通风条件的闲置房间内,一旦发生火情、爆炸,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处理情况】长沙县公安局已对该案件立案办理,相关违法事实、涉案货值等细节正在进一步固定取证,下一步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置。
案例三
【基本案情】6月,芙蓉区消防救援局依法对七彩阳光幼儿园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幼儿园第5层设置职工宿舍且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第4层到第5层楼梯间设置铁栅门影响人员逃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处理情况】芙蓉区消防救援局对该园第五层局部进行查封,要求该单位限期整改消防隐患,在整改期间加强人防、技防等防范火灾措施,并对该单位消防违法行为立案处理。
案例四
【基本案情】6月9日,天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天心区竹塘西路79号华银南苑小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发现该小区消防设施设备大面积瘫痪、消防安全管理严重缺位,存在多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喷淋泵无法手动、远程启动;消火栓泵无法手动、远程启动;大部分疏散指示标志破损失效;大部分应急照明灯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多数防火门破损、功能失效;排烟风机无法手动、远程启动;火灾报警控制器整体瘫痪,无法实现火灾预警功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具备专业值守能力。
【处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该小区隐患问题集中、风险等级极高,被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天心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下达整改要求,责令该小区限期完成全部隐患整改及验收工作。
案例五
【基本案情】6月15日,开福区消防救援局防火监督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长沙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存在一楼地面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安全出口未直通室外且出口数量不足的消防安全隐患。该场所经营范围为游艺厅,属于公众聚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严重影响人员疏散。
【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相关规定,防火监督员决定对该场所一楼全部区域实施临时查封。
案例六
【基本案情】6月1日,开福区消防救援局防火监督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长沙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第25层疏散通道内堆放大量椅子,并设置了固定的玻璃隔断,严重阻碍人员疏散。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且该场所属酒店类公众聚集场所,隐患若不及时整改极易威胁群众生命安全。
【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区消防救援局防火监督员依法对该酒店25层整层实施临时查封。
案例七
【基本案情】6月12日,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组织对湖南某电气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调试岗位余某等5名员工长期从事电气设备带电调试作业,但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
【处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于6月18日对该案件立案调查。
案例八
【基本案情】6月22日,浏阳市荷花街道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一辆江西籍货运挂车从浏阳将大量烟花爆竹运往山东。执法人员果断拦截并引导其至安全区域接受查验。经公安机关现场清点,车厢存放各类烟花爆竹共计2440箱,且该车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处理情况】涉案人员赵某因变造证件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涉案人员王某领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以及变造公文被合并处以行政拘留十四日。公安机关对非法运输的2440箱烟花爆竹依法没收,并收缴涉案变造证件。
隐患举报奖励案例
案例一
6月,接群众举报,浏阳市古港镇三口村一门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现场核查,举报属实,执法人员共查处烟花鞭炮共47件,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据《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古港镇人民政府奖励举报人2000元。
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案例
案例一
6月8日,望城区乌山街道诚信低碳能源有限公司黄金加油站,加油班长黄某在巡查时发现出口通信井盖移位,立即通知管理人员归位并用膨胀螺丝固定,消除了事故隐患。按照相关规定,站点给予黄某100元奖励。
案例二
6月1日,长沙圣迈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袁某健在CNE数控操作工作时敏锐发现机床推拉门螺丝松动,遂及时妥善处置,排除了安全隐患。根据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公司给予袁某健200元奖励。
案例三
6月1日,长沙湘金饲料有限公司员工李某飞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升降平台防护门没有自动联锁装置。针对此问题,李某飞自己设计改装好升降平台防护门联锁装置,消除了安全隐患。依据相关制度,公司给予李某飞200元奖励。
案例四
6月21日,长沙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员工在三车间生产作业前检查中,发现三车间吊装作业使用的钢丝绳有断丝现象,存在安全隐患,随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安全部对钢丝绳行了更换,消除了安全隐患。根据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公司给予该员工100元奖励。
案例五
6月25日,湖南瑞清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安全员关某华在现场巡查的时候发现行车限制器异常后及时报告,公司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消除了安全隐患。根据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公司给予关某华200元奖励。
案例六
6月,长沙县强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员工李某发现镗床电路问题导致频繁跳闸,存在安全隐患,随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维护人员立即更换线路,关闭并停用该设备,消除隐患。根据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公司给予李某1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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