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履行行政复议职能——长沙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
2021年6月1日,长沙市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现市、区县(市)两级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并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办理本级政府行政复议事项。长沙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主要负责办理市政府本级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事项,同时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改革后的市政府行政复议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强化职能,坚持把复议为民理念贯穿工作始终,把实质性化解争议作为首要目标,努力实现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应收尽收、存疑先收”,构建“互联网+行政复议申请”, 不断畅通案件受理渠道;优化案件审理机制,推行复议文书网上公开,打造“阳光复议”,最终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风华正茂!打造专业化行政复议队伍。
坚持复议为民,用心用情服务群众。
夯实基础,建设标准化行政复议立案大厅。
公开听证、阳光复议: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说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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