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请假要“脱裤自证”:防造假不能以牺牲尊严为代价
付臣欢
9月17日,同济大学嘉定校区一名学生发帖称,女生因痛经请假需提供校医院假条,而校医院开具痛经假条时要求脱裤检查。校医院接电人员回应称,痛经检查需询问妇科病史、是否有性生活等以排除其他疾病,是否需要脱裤检查由医生“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若痛经严重到无法下床,一般可开具1至2天假条。(潇湘晨报微信公众号 9月17日)
回应看似面面俱到,但恰恰是“视情况而定”的模糊表述,把举证责任和身体暴露的风险完全推给了学生。这让人不得不追问:一张1至2天的假条,真的需要以隐私让步为代价吗?高校的管理逻辑,人文关怀在哪里?
从医学逻辑看,脱裤检查与痛经程度的判断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
先看医学上到底怎么判断痛经。医生诊断痛经,第一步是听患者描述:疼的时间是不是跟月经周期对得上,疼起来什么感觉,有没有其他伴随症状。接下来要排除器质性病变,比如子宫内膜异位症等。这时会用到两类检查:一类是通常说的“妇科检查”,这个过程需要脱裤;另一类是B超,其中腹部B超只要露出下腹部,不必脱裤。也就是说,排除病因并非只有脱裤一条路。
况且,无论脱裤触诊还是B超,它们回答的都是“有没有器质性病变”,回答不了“疼得有多厉害、能不能下床”。痛经的严重程度,本质上是患者的主观感受,脱裤检查是查不出一个“疼痛数值”的。如果把一项用来鉴别病因的检查,设成请假前必须过的关,那就不是在看病,而是在让学生“自证”。
这种操作背后是“有罪推定”。校方想排查其他疾病可以理解,但“必要时检查”与“常规要求”之间的界线太过模糊,模糊到让人不安。个别学生若真有频繁请假问题,不应让全体女生以暴露隐私的方式“连坐”承担。用防作弊的心态对待所有请假学生,暴露的不是学生的诚信危机,而是管理手段的匮乏。
值得关注的是,已有高校提供了截然不同的解题思路。比如今年5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请假系统中增设“生理假”选项,与病假、事假等并列。不少学生在社交平台发布截图,展示其请假系统的生理假选项,并称赞母校“很有人文关怀”。这一举措之所以赢得广泛好评,正因为它承认了一个基本事实:生理期不适是真实的、正当的请假理由,不需要学生以“自证”的方式换取被信任的资格。
当然,免证明制度存在被滥用的潜在风险。但一项成熟的制度,应该敢于在信任的前提下,用低成本、不伤及无辜的方式来管理极少数可能的滥用,而不是因为担心出问题就让所有人回到“证明—自证—再证明”的老路上。
杜绝假请假与保护学生尊严,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学校完全可以通过细化请假规则、设置合理上限、建立课后补学机制等技术手段来防范滥用。关键在于,高校需要从根本上转变管理思维——从控制转向服务,在制度设计中注入对学生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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