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银手镯遭遇“缩水银”:号称“足银”,实际含银仅1.1%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周小华
“我在网上买了40克银子,结果到金店一验,发现含银量竟然只有1.1%……”今年“3·15”前夕,浏阳市民黄先生向长沙晚报全媒体群众工作平台反映,他在某知名电商平台上一家名为“禧嘉福银楼”的店铺购买了一只银手镯,收到货后怀疑是假货,希望晚报帮帮团记者帮忙维权。
网购银手镯,检查发现含银仅1.1%
黄先生今年19岁,是浏阳市集里街道金沙北路一家修车店的员工。他告诉晚报帮帮团记者,自己是在2月25日登录电商平台,以拼单价538元购买了一款标为“正品纯银”“9999足银”、重量40克的“莫比乌斯推拉银手镯”。
“一拿到手就觉得不对劲,比想象中轻,颜色也不太对。”黄先生说。随后,他将手镯送往浏阳市淮川街道一家规模较大的打金店进行专业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手镯的主要成分为铜(61.9%)、锌(18.82%)、镍(18.17%),而银的含量仅为1.1%,与商家宣称的“足银”标准相差甚远。
“说好是足银,结果含银量差了90倍,真的太气人了!”黄先生气愤地说。

想退一赔三,但平台只赔了500元优惠券
发现问题后,黄先生第一时间联系商家,却发现对方已下架商品并失联。他随即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与电商平台进行沟通。
“刚开始平台只承诺赔我300元,后几经协商,平台赔偿我500元可折现的优惠券。”黄先生说,该电商平台承诺退一赔三,但实际没有做到。平台后来安排快递上门将手镯取回,强制退货退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即退还商品价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若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则按五百元赔偿。
针对此事,湖南楚知律师事务所严亮律师表示,商家以“足银”“9999纯银”等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购买,实际产品含银量仅1.1%,已明显构成商品本身品质的消费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即退还购物款538元,并要求支付三倍赔偿金1614元。若平台在明知或者应知商家存在侵害消费者的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未尽到商家资质审核和安全保障义务的,也应承担连带责任或者其他相应责任。平台以优惠券替代现金赔偿的做法,实质上降低了消费者应得的赔偿权益,建议消费者坚持依法维权,可选择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我要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