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物业费提取,长沙公积金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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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能)日前,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通知,其中新增支付物业费提取情形备受关注,虽然这项政策尚未正式落地,但缴存职工已经十分期待,并对相关细节提出疑问。10月5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进行了集中答疑。

  问:物业费也能提取公积金了吗?什么时候实施?

  答:可以,2026年10月23日起缴存人家庭支付长沙市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物业费,符合《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提取条件的,可每年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3000元。

  问:“物业费提取”一年能提几次?

  答: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

  问:物业费最多提取3000元,是每人3000元吗?

  答:不是,而是每个家庭每年提取总额不超过3000元。

  问:物业费能不能在网上提取?

  答:支付物业费提取业务暂时需要通过公积金窗口办理,网上申请渠道正在逐步完善中。

  问:办理“物业费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和银行卡原件。其中,婚姻证明为已婚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异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未婚无需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作者:黄能】 【编辑:肖娟】
关键词:公积金 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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