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联动执法,打通新《渔业法》落地最后一公里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田也 通讯员 何江鱼)明确禁止涉渔“三无”船舶从事捕捞,严禁为其提供补给或收购其渔获物……6月5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长沙、株洲、湘潭三地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在湘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普法宣传暨跨区域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通过“普法宣传+精准执法”双向发力,打通新规落地最后一公里,持续巩固提升长江十年禁渔治理成效。
新修订《渔业法》自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进一步完善禁渔管控、捕捞规范、违规垂钓处置等法定条款,大幅提高非法捕捞、禁用渔具作业、“三无”船舶涉渔等违法行为处罚额度,从严划定水域生态保护法律红线,为重点流域渔业资源管护提供刚性法治支撑。
当前正值湘江流域丰水期,同时也是鱼类繁育、索饵关键窗口期,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等涉渔违法隐患进入高发易发阶段。对照新《渔业法》“三无”船舶全链条整治、强化禁渔区和禁渔期管理、加强监管处罚力度等法定要求,本次专项行动打破市域行政壁垒,整合三地执法力量,实现湘江流域一体化巡查、规范化管控。
新《渔业法》规定:不得使用视频、遥控装备和探鱼、诱鱼等辅助设备垂钓;不得使用有毒有害饵料以及鱼虾类等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垂钓;禁止使用可视锚鱼设备、武斗竿、射鱼器、刺网等工具;禁止携带炸鱼、毒鱼、电鱼等装置或者器具进入渔业水域。禁止向开放水域投放外来种、杂交种等水生生物;误捕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应及时救护、处置,并报告渔业渔政主管部门。
根据新规重点,此次专项行动共集结执法人员33人,出动执法船艇5艘、执法车辆5台,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突击检查。现场同步开展普法宣讲,工作人员细致讲解读新法修订前后差异、禁渔管控要求与违法后果,引导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自律,自觉抵制各类涉渔违法行为。
据统计,本次专项行动累计巡查里程约150余公里,检查沿江岸线、停靠船舶、水上排筏共37处,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30余份,有效震慑了各类水域违法乱象。下一步,全省将持续深化区域协同执法机制,紧盯全省重点水域丰水期、鱼类繁殖期、节假日等关键节点,紧扣新《渔业法》重点管控条款,常态化开展湘江流域水域巡查执法与普法宣传,持之以恒守护湘江水域一江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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