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许可网上销售冷食,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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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别认为自己开餐馆,凉菜冷食就可以随便卖。老板们得先看看自己是否取得做凉菜的资质许可。这不,长沙市市场监管局今天公布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中,宁乡一家餐馆因此被处罚款一万元。

  事情要从年初的一次巡查说起。1月2日,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卖平台商家进行巡查时发现,某餐饮店涉嫌超范围经营冷食类食品。

  经查,该餐馆于2023年5月16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含酒类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但这家餐馆从2023年11月开始在网络外卖平台上销售自己加工制作的冷食类食品。

  该局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责令该餐馆经营者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657元,并处10000元罚款。

  有消费者可能会觉得,餐馆老板销售凉拌菜等冷食,不是能更好地服务顾客吗?这就涉及到经营项目的许可了。

  冷食类食品包括我们常见的各种凉拌菜、沙拉、寿司等,它们在制作过程中不会经过高温加热,食品安全风险较大。为确保这类食品的安全,监管部门在对餐饮经营者进行质资许可时,对冷食制作提出单独专区、专台、温控、消毒、储存等方面的要求,符合相关要求才能获得经营资质,以确保经营者提供的食品安全有保障。因此,上述案例中的餐饮老板在没有获得许可的情况下,超许可范围经营冷食,在食品安全保障上就存在较大风险。

  对于消费者来说,不妨在点外卖之前,查阅平台上展示的商家信息、营业执照和许可内容,确认商家提供的餐食服务是在许可范围之内,以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作者:周辉霞】 【编辑:肖彪】
关键词:冷食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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