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颁发市本级首本不动产权证 三处地点可办理

  市民郭靓领到长沙市本级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长沙晚报记者王志伟摄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9日讯(记者 陈焕明 朱敏)今日上午,长沙市本级不动产权证首证颁发仪式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举行,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方先知,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出席仪式,并分别为市民郭靓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伍家岭支行颁发长沙市本级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及首本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首证颁发,标志着长沙结束了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开启不动产登记的新征程。副市长黎春秋出席发证仪式。

  长沙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共设三处办理地点:晚报大道150号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马王堆路248号房产交易大楼三楼。同时考虑到不动产登记业务增加需求及企业和群众的期盼,我市将逐步增加不动产登记办理点,为社会提供“一站式”便民利民服务。

  记者了解到,不动产统一登记实际上可以分为三个层面来解读: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当事人申请、有关国家机关嘱托或依照法定职权,将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权利状况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予以公示的活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具体流程包括5个步骤,即权利人申请、登记机构受理、审核、登簿和颁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更加便民利民,让群众少跑路。过去有关机构发放的各类产权证书,不变不换。只要不动产权没有变更和交易,就不用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旧证可以长期使用,旧证和新证并行不悖。农村耕地的承办权、经营权和使用权证,现在暂由农业部门负责牵头管理和发放。

  黎春秋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保护不动产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相关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深入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认真组织,精心筹备,基本实现了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要求。他强调,此次改革最大的原则和最终的目标是便民利民,今后各相关部门要以首证颁发为契机,严格按照“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业绩一流”的工作标准,加强政策学习,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办证环节,规范登记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快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真正实现登记办理“便民利民”,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改革发展的成果。

【作者:陈焕明 朱敏】 【编辑:刘树源】
关键词:不动产权证 胡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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