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梅花、夏婕如、陈皓、漆彩霞、蔡少红、王育辉同志:
你们系湖南开源鑫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通知你们六人正常调岗,曾多次以电话等形式通知你们六人在2025年12月17日前至公司办理调动手续并正常到岗,并于2025年12月17日邮寄书面通知至你们六人地址,但你们六人至今未到公司上班。根据《公司法》及《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你们六人已严重违反公司劳动合同及相关规定。请你们六人于3日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作自动离职处理。以后所发生的任何事情,后果自负,本公司概不负责。
特此通知。
湖南开源鑫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